Q:我們各在不同的戶藉地,要去哪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呢?
A:僅辦理結婚登記,可到任一就近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即可。
(貼心小提醒:如需同時辦理戶籍遷入,則必須到欲遷入的所屬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唷。
例如:新娘的戶籍原本在台北市大安區,新郎的戶籍在高雄市左營區,新娘要將戶籍遷至高雄,則需至新郎所屬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及遷入)。
Q:舉行婚禮喜宴或公證後還要去登記嗎? 宴客日期和登記日期一定要同一天嗎?
A:自97年5月23日以後如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婚姻仍不生法律效力喔。是以向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日為結婚生效日唷!並非公證日或是宴客日。
Q:結婚書約有規定的樣式嗎?
A:風華喜帖有多款結婚書約可供新人選擇,皆符合戶政事務所規定,可辦理結婚登記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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